涉冒他人撤捐器官 設計師:隨機入資料試系統
【明報專訊】政府2022年起研究與內地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及後本港取消器官捐贈的宗數急增。47歲男子涉於去年盜用他人資料取消登記,他否認兩項刑事損壞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告自辯稱,他是隨機輸入資料以了解系統運作,相信系統會過濾不正確的資料及不接受申請;辯方質疑他沒使用自己資料是想隱藏身分。案件押後至5月10日裁決。
被告為霍英圻(47歲,設計師)。「承認事實」提及,被告去年5月23日凌晨在家中利用林立基和曾子晴的姓名取消器官捐贈,他所輸入身分證號碼的持有人則已去世,曾子晴是被告的朋友。被告在警誡下稱一時好奇才用他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控方稱不需傳召證人作供或讓辯方盤問,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自辯稱,他事前看過關於器官捐贈的新聞,但不太認識,遂到訪網頁先後隨機輸入「王立基」和「林立基」的姓名,純粹想了解系統運作;他相信取消登記申請嚴謹,系統不會接受其申請,惟系統卻讓他完成申請,他感到不解和奇怪。
被告續稱,因仍有不清楚之處,他再以「曾子晴」姓名和使用10個身分證號碼嘗試申請,對照測試下發現身分證號碼會影響系統能否進入下一步。他說不認識上述身分證號碼所屬人士,又指了解系統更多之後對他和身邊的人有正面幫助。
控方質疑不用自己資料
控方盤問下質疑,被告沒瀏覽過登記器官捐贈的網站,而是直接前往取消登記頁面,他測試後只知道系統有漏洞,亦未曾使用自己資料申請。被告表示沒想過,又說他有登記器官捐贈的意向,而坊間有相關疑慮,他想令人放心。辯方結案陳辭形容被告是瞎子摸象,當時有指系統運作異常,他亂入不匹配的資料,相信不會成功完成申請,無意擾亂系統。
【案件編號:ESCC 26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