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指黎墊支登報活動150萬 追款李宇軒一度「唔應機」
【明報專訊】陳梓華昨日供稱,他在「G20」眾籌登報活動中負責協調報館的發票與收據往來。其中一次為「G20」打算在台灣《蘋果日報》(台蘋)登廣告,由於Mark Simon一度提出如果在《蘋果》旗下登廣告,可以「先刊後付」,惟李宇軒卻收到台蘋發票標明須「刊前付現」;陳找Simon協調處理,最終由李自行墊付。至於登報活動的墊付費用150萬元,活動結束後陳協助Simon向李追收墊款,李一度「唔應機」令陳向網友求救,有人建議要李簽下借據。
Simon曾稱蘋果旗下可先刊後付
台蘋要求「刊前付現」 李自行墊款
陳梓華昨供稱,2019年6月「G20」眾籌登報活動中,他只負責將報館的發票交給Mark Simon墊付後,再將收據交給李宇軒保管。其中一次例子是台蘋職員以電郵通知李「付款資料如下 麻煩匯款後通知我」,陳遂向Simon轉發該電郵,並寫上「Please help me out with this(請幫我擺脫困境)」。
陳解釋,他最初聯絡Simon時,對方稱如果在《蘋果》旗下登廣告,可以先刊登後付款,但當李向台蘋登廣告時卻發現不是這回事,發票標明須「刊前付現」,於是陳致電Simon「希望佢處理番好」。Simon其後回覆「處理驉v,陳向李轉述情G,後來李自行墊付廣告費,涉款120萬新台幣(約29萬港元)。
陳稱負責協調發票 約李簽借據
陳提及,登報部分發票由「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及「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付款,最終黎智英和Simon墊支共150萬元。2019年7月,陳與Simon見面,對方關注何時才可收回墊款。陳遂聯絡李,但「佢一直都唔應機」,陳向網友求救,有人建議要李簽下借據,要求他以個人名義承擔150萬元款項。陳認為此舉是對黎、Simon及登報活動負責任的做法。同月,陳與李在金鐘力寶中心見面及簽下借據,數天後李稱已還款。
陳補充,他與李宇軒早於同年6月25日已見過面。當時陳問李「點解要墊支筆錢」,因為他知道李為登報墊付數百萬元廣告費,李回答「為鱄輕鉹@定要咁做,就算按鷐h樓佢都會咁做」。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