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齊增證供遭官質疑 兩恆大生暴動罪脫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2日網民發起「破曉行動」,3名琤秅j學女學生涉在琱j毗鄰的大老山隧道參與暴動,其中兩人不認罪受審,昨於區院裁決。暫委法官彭亮廷稱,案中3名關鍵警員均於逾一年之後記起更多資料錄口供,由目擊兩名女子改成3名女子逃跑,「對於警方處理手法,本席不想再多說」。彭官認為警員證供不可靠,且未能從片段確認兩人,裁定她們罪脫。
「警處理手法 本席不想多說」
被告范紫雪(現年23歲,下同)及杜美宜(23歲)不認罪,盧靖婷(21歲)則認罪。3人被捕後曾踢保,事隔兩年半再次被捕及起訴。盧昨撤銷擔保,還押至5月6日求情,6月3日判刑。
本案爭議在於范、杜曾否身處隧道收費廣場及身分辨認。彭官指出,制服盧的警員9019錄取3份口供,該警員在當天的口供紙稱目睹兩名女子於天橋跑在人群隊尾,1年8個月後再落口供才首次提及3名女子。該警員庭上解釋,因事後收到通知而提供資料。
辯方曾質疑,警員當時知悉拘捕杜的女督察已離職並不願作供。彭官認為「所有事情實在巧合到匪夷所思的地步」,警員竟可在無額外輔助下更改口供,又在作供時推翻自己說法。彭官翻看涉案片段後只確定盧在場,警員證供並不正確。
至於制服范的警長52190撰寫了5份口供,彭官稱其錄取口供的手法值得商榷,甚至存在不應出現的問題。警長至2022年才發現首兩份口供日子均為案發當日,遂修正。辯方較早時盤問稱,警長更改口供沒說明是哪一份,或令其中一份口供遭摒棄。彭官認為,辯方提問的用意明顯,上述做法可導致嚴重後果,以警長任職多年的經驗,其解釋也不合理和牽強。
被告雖可疑 未至毫無合理疑點
另外警員33947事後兩年才補充其執拾范的卡套之位置。彭官指出,警長及警員無獨有偶憶述更多資料;雖然兩被告相當可疑,但片段未能肯定被告身分,加上控方缺乏具分量環境證供,不足以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535/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