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海鮮舫獲頒「保存令」 偕珍寶同須維持現狀
【明報專訊】一間船廠早前入稟高院,稱約兩年前與珍寶海鮮舫及太白海鮮舫的持有人簽約,打算以4元購入珍寶廚房船及太白海鮮舫的3艘船,惟對方支付船舶處理的「訂金」後,珍寶廚房船就入水沉沒,船廠要求持有人賠償。高院法官早前頒下保存令(preservation order),下令盡力保留珍寶廚房船船底部件。另一法官昨頒判辭處理太白海鮮舫,稱太白廚房船已送往內地維修,船身部件同樣須維持現狀。
船廠向業主索償 憂部件被
原告為建輝船廠有限公司;首被告為持有太白海鮮舫3艘船的太白海鮮舫有限公司,次被告為持有珍寶海鮮舫廚房船的香港仔飲食企業有限公司。判辭透露,太白海鮮舫的廚房船2023年3月送往中山維修,並拆去船身部件;首被告已和第三方簽署維修合約,涉款700萬元。
至於珍寶海鮮舫的廚房船,則於2022年6月在香港仔避風塘入水傾側,次被告2023年4月將船打撈上岸和拆件,船底部件正由原告保存。
法官鰤篞諝h年4月頒發保存令,下令盡力保留珍寶廚房船船底部件,但沒處理太白海鮮舫的狀態。原告一方要求法庭延長珍寶廚房船的保存令,同時頒令保存太白廚房船格局和結構,避免船身部件被棄置,產生不可逆轉的損失。
暫委法官萬可宜昨於判辭稱,被告公司有否違反協議是正審要處理的爭議,但正如原告一方所說,若法庭沒頒發保存令,太白海鮮舫和珍寶廚房船的船底部件可能被棄置。萬官就此頒下保存令,下令太白海鮮舫和珍寶廚房船須保留現狀。
官蚋糷3周內商保存方式
被告一方早前提出,無論如何處理太白廚房船和其他船,都有可能增加風險和維修工程費用。萬官認同被告觀點,假設將太白廚房船拖上地面,可能需額外工程。萬官指示雙方在21日內商討船的保存方式和維修工程項目,若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將開庭處理。
【案件編號:HCA 14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