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中文:垃圾收費
【明報專訊】「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將由4月1日推遲至8月1日實施。家居廢物是本地垃圾一大源頭,以「污染者自付」原則要求市民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是否真可達至源頭減廢?在沒有垃圾膠袋、回收箱的古代,統治者又是如何處理垃圾問題?
■新聞例子
8.1 推垃圾收費
為推動社會改變產生垃圾的行為,從而減少整體垃圾棄置量,政府將於8月1日實施垃圾收費,對全港所有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工商業界)產生的垃圾按量收費,徵費方式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屆時市民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按袋收費模式主要適用於住宅樓宇、工商業樓宇、村屋及地舖,指定垃圾膠袋共9種大小,包括容量較小的垃圾袋,由3公升至100公升;另外兩款較大型的垃圾袋分別為240公升及660公升,可套進相同容量的大型垃圾桶,售價分別為每個26和73元。
政府計劃首6個月向「三無」大廈(無業主立案法團、無任何居民組織、無管理公司)、鄉郊村屋及公屋住戶免費提供指定垃圾袋,其間亦設適應期,主要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讓公眾逐步習慣。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潘建良擔心,適應期變成「執法空窗期」,公屋居民首半年會將免費袋儲起留用,並繼續用非指定袋丟垃圾,引致公共屋h執行措施時出現混亂,促政府考慮首年向全港市民免費派袋,同時可如常執法,讓公眾有足夠時間熟習新措施。
資料來源:綜合《明報》報道
■延伸學習
2023年10月22日起,亂拋垃圾、吐痰、狗糞弄污街道等7項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增加至3000元。罰款還算事小,若然垃圾蟲活於古代,是會被處以極刑!
戰國時期:丟垃圾者斷手
戰國時期城邑經濟發展已甚具規模,時人的消費活動製造了大量垃圾。《韓非子.內儲說上》載:「殷(商代)之法,棄灰(垃圾)於公道者斷其手」,商代法令定明,在街上亂棄垃圾的人,要砍掉一隻手。
秦:一世「黑面」示人
及至秦代,朝廷對垃圾蟲的罰則仍然嚴苛,當時有所謂「棄灰法」,《漢書.五行志》提到「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亂拋垃圾者要受黥刑,即臉上刺字及塗黑,垃圾蟲之罪名將永久烙於面上。
唐:亂拋垃圾 杖打六十
古代科技發展未盛,時人主要的垃圾多為土石、木屑、廚餘、人禽糞便等,至唐代長安手工業及商業發達,每天垃圾數量不容小覷,為了維持環境整潔,朝廷曾頒布一連串嚴格規定,《唐律疏議》載:「其穿垣出穢污者,杖六十」,於牆上打洞排出排泄污穢物到街巷者,須杖打六十板,只排放清水者則無罪;若執法者縱容犯罪者,監督不力,也一同獲罪。
明清:嚴刑下垃圾仍堆積如山
明代京城沿襲了宋代垃圾管理制度,如安排專人在城鎮回收垃圾糞便,再運到鄉村出售作耕種肥料;清代官府沿用將唐律,但將「其穿垣出穢污者,杖六十」改成「笞(鞭打)四十」,惟城市衛生情G似乎仍不太理想。清代筆記集《燕京雜記》提到,時人直接把爐灶灰燼、瓷碎、瓦屑等居家垃圾全數掃出路上,「堆如山,積街道,高於屋者至有丈餘,人們則循級而下,如落坑谷」,路面的垃圾堆得比兩旁的屋還要高,入屋時恍如要爬上「垃圾山」。
文:陳綺雯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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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同樂 第69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