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療令涉資源多 黃仁龍:執行相當難
【明報專訊】今年6月荷里活廣場斬人案後,政府提出檢討「有條件釋放」機制,並探討精神病者強制接受「社區治療令」的可行性。前律政司長、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主席黃仁龍昨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表示,引入社區治療令涉及相當大的資源調配,人手支援、社區機制等方面皆有不足,且社區治療令在部分地區實施效果不理想,執行亦有相當難度,認為現應專注優化有條件釋放機制。
黃仁龍說,醫管局早前已研究社區治療令,他認同研究結果稱目前應專注如何優化有條件釋放機制,而非引入新機制,強調引入社區治療令面臨資源不足問題,需考慮人手支援、社區整體機制是否足夠,且社區治療令會帶來標籤效應,需審慎平衡道德及人權。他說,治療方向必然由院舍轉到社區,應在社區層面提供更多支援,並強化整體機制,再考慮引入社區治療令。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永光在會議表示,醫管局的24小時精神健康專線不時因人手不足而無法接通,而大部分非政府機構的熱線服務僅在日間運作,憂有關問題成為壓垮緊急求助者的「最後一根稻草」。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由醫衛局落實設立精神健康支援熱線,向有需要市民提供即時支援及轉介服務。醫衛局副局長李夏茵表示,有關熱線將於12月推出,稍後公布電話號碼等詳情,又說會以一個「容易的電話(號碼)」讓市民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