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攝製組無許可拍動作片 持槍穿防彈衣惹來大批騎警
【明報專訊】北溫一個業餘電影片場拍攝時穿防彈衣持步槍,有保安發現後報警。警方到場後查明那些裝備只是道具。該攝製組因未獲許可及通知附近居民,被警方發出警告後獲放行。
事發在上周六(10月7日)下午約5時30分,一名當值保安員報警,稱在北溫海旁大道(Marine Dr.)1800號路段的一個地下停車場內,有幾名男子穿著防彈衣並攜帶步槍。
警方接報後派出大量警力趕到停車場,發現這群持槍械和穿防彈衣的人正在拍攝一部業餘動作電影,那些裝備都只是道具。
警方指出,該業餘攝影組沒有獲得所需批准,且沒有通知附近的商家或居民他們將會進行拍攝,造成虛驚一場。
北溫騎警發言人薩克(Mansoor Sahak)表示,警方非常重視涉及槍械的投訴,因為它們對公眾和警察的安全構成威脅。警方會根據情況採取適當的資源、策略和武力來應對每一次相關投訴。
薩克補充,很慶幸在此次事件,在應對潛在威脅時沒有人受重傷。不過,這類事件會削弱警方應對其他真正發生緊急情況的能力。
警方提醒該攝製組在公共空間拍攝時應做的正確程序後,發出警告並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