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媽媽」兄妹尋釁滋事罪成
最高囚4年
【明報專訊】湖南永州少女被迫賣淫案發生於2006年,11歲受害者的媽媽唐慧當年被內媒稱為「上訪媽媽」。事隔十多年後,唐慧和哥哥唐世科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案件周日(8日)在湖南省道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處兩人罪名成立,分別判囚4年和3年6個月,沒收違法所得6萬元。兩人當庭表示將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唐姓兄妹2010年至2012年間以醫院未查出唐女宮外孕導致其右側輸卵管被切除為由,透過惡意舉報,多次辱罵、威脅醫院工作人員等方式向醫院施壓,獲賠償6萬元。永州市零陵區某村落於2019年景行因路邊樹木導致頻繁停電,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區供電分公司到場維修,清除山上14棵樟樹等。唐姓兄妹又向相關公司索償近360萬元人民幣,並為取得賠償,多次追逐、攔截、辱罵辦案人員,又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或在網上散布虛假訊息等,最終未有得逞。
法院認定兩人的行為已構成尋薦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