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慧明:立會過半為取話語權「有得傾」
【明報專訊】民主派初選案昨日踏入第112天審訊。本案最後一名被告、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首天自辯,她稱為參加立選鋪路的文章提到「攬炒」,意指以合法方式、不惜自身利益受損地抗爭,目的是達至雙普選、要求更民主的制度,她主張透過立會過半取得話語權,採取高姿態談判亦「有得傾」。法官陳慶偉質疑,部分國家沒實行普選,卻不被視為不民主,舉例指英國首相並非普選產生。余另提到,她得悉戴耀廷協調地區初選後,遂聯絡戴問是否可能「搭單初選」。
知戴耀廷協調初選 問可否「搭單」
余慧明作供提及自己曾組織醫管局員工陣線及發動罷工(見另稿)。她稱,2019年政府對市民訴求視若無睹、打壓示威者,加上2020年她和政府交手經驗,令她明白如果沒有話語權,政府不會對話,於是她2020年3月中參加衛生服務界立選,當時沒看過戴耀廷文章,是從網上論壇留意到「35+」倡議。同年4月中,余得知戴為立法會地區直選協調初選,以信息問戴是否可能「順便搞埋」衛生服務界,對方稱有待商榷。
稱攬炒合法方式抗爭 否決非目的
余昨在庭上講述她同年3月尾發布題為「踏上這攬炒旅途」的帖文,形容爭取五大訴求是攬炒旅途,並逐一解釋用字(見表)。她稱,據她理解2019年「攬炒」一字是借助電影對白的意思;法官李運騰稱出自《飢餓遊戲》,余指即「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認為當時市民「已經畀政權燒蚨礡v,示威者要政權就強推《逃犯條例》修訂付出代價。余又稱,主張在議會內外攬炒,是以合法方式抗爭,例如「大三罷」,旨在爭取五大訴求,最重要是達至雙普選,否決議案並非目的,若政府「放低傲慢態度」商討,他們願意配合。
文章中提及向政權和醫管局作出控訴,余供稱,政府2019年「鎮壓」示威者後「唔可以得過且過」, 「7.21、8.31、10.1」事件後,她自言不能有如政府所講「向前看」;無官員和警員就反修例運動問責,同時大批示威者被控,她無法接受。余續稱,理大衝突期間「催淚彈、水炮車係QE(伊院)外面橫飛」,但醫管局並無譴責警暴,「無理過鰩f房硬食TG(催淚彈)黚f人,只係擺幾部空氣清新機就算」。她認為醫管局站在政權一方,醫管局行政總裁應下台。
官英國作例指沒普選非必不民主
余:起碼有公投彰民意
余稱,文中「把制度推倒重來」是指以雙普選取代現有制度,並非要將香港整套制度或三權分立推倒,而是一人一票選出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特首須向中央和港人負責,這是《基本法》所承諾,亦符合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余認為落實「真普選」能解決僵持局面,由較支持五大訴求的人擔任特首。法官陳慶偉聞言稱沒有普選國家未必不民主,談及英國「脫歐」;余稱起碼外國舉行公投彰顯民意,「我]連公投都無」,而且英國議會許多民選議員,香港「完善選舉制度」下的直選議席更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