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申法援 12港人鄧棨然還押11月再訊
【明報專訊】「12港人」之一鄧棨然前日於廣東從化監獄刑滿出獄,移交香港警方,昨被押到區域法院處理「依令緝捕歸案」程序。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2日,以待被告申請法援、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辯方無保釋申請,鄧須還押。
34歲的鄧棨然昨午近2時由警車押送到灣仔區域法院,他黑布蒙頭,雙手被鎖上手銬,身穿白色短袖上衣及黑色長褲,應訊時雙手交疊在後方。控方表示,鄧與同案4名被告於2020年6月16日首次於區院應訊,當時案件押後至同年9月8日,但包括鄧在內的3人於8月23日在潛逃途中被內地公安拘捕,3人先後返港。除鄧以外,其餘4人已於去年7月判刑。
辯方申請案件押後,稱被告尚待法援審批和索取法律意見,且法庭有可能就被告離港一事加控,需時處理。至於他涉嫌違反保釋條件、涉及擔保金5000元的事宜,辯方希望留待下次提訊處理。
翻查資料,鄧棨然2020年底因「12港人」偷渡案被內地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判監3年,刑罰最重。他原本涉於2019年在灣仔一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及鋁熱彈原材料,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縱火」罪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
【案件編號:DCCC 3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