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萬劍彈屬集束彈 台軍:使用合法
【明報專訊】美國宣布將提供集束彈藥給烏克蘭,其彈藥特性恐傷及平民,引起眾多批評。由於台灣自製的「萬劍彈」也屬集束彈,台灣國防部昨(11日)表示,台灣不是《集束彈藥公約》締約方,若針對軍事目標使用,符合國際公法《武裝衝突法》作戰方法。
中央社報道,台灣由中山科學研究院所研製、掛載於經國號IDF戰機的萬劍彈屬於集束彈藥,可對地、對海散彈攻擊,是大區域的制壓武器,為台軍「重層嚇阻」戰略的重要軍備。
台灣國防部昨舉行記者會,法律司人權保障處長吳逸聖少將指出,針對集束彈藥適法性,按照《集束彈藥公約》第1條規定,禁止使用的義務適用於締約方而不及於非締約國,美俄以及中國大陸和台灣均沒簽署條約。吳逸聖表示,《武裝衝突法》中也沒有對集束彈藥明文規範,因此國際社會對於集束彈藥武器沒有一致共識,如果台灣是針對軍事目標使用相關彈藥,符合《武裝衝突法》的作戰方法。
此外,針對《聯合報》報道指美國要求台灣國防部的預防醫學研究所,投資建設新型P4實驗室,秘密建立研發病毒能力,開發生物戰劑。台灣總統府昨表示,基於國際公約與人道精神,台灣與美國的政策同樣明確,不會也沒有任何研製生物戰劑的計劃。
總統府稱,「聯合報謊稱美國施壓台灣研製生物戰劑等不實報道、無端指控,已經損及國民與國家的利益,更是對區域穩定的惡意挑弄,非常不負責任」。
稍早,台灣國防部、美國在台協會(AIT)均就此消息發出澄清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