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工程領域腐敗 武漢前副市長囚13年
【明報專訊】湖北省紀委監委周一(19日)通報5宗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典型案例,涉案官員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檢方起訴或已被判刑。其中武漢市政府前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忠在土地收儲和出讓過程中徇私舞弊,從中收受賄賂,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被判囚13年。
通報顯示,武漢市前副市長李忠於2006年至2011年利用擔任武漢市蔡甸區政府區長、區委書記期間,在蔡甸城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收購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土地過程中,接受他人請託,未經評估擅自決定將代徵土地視為商住用地淨地等價收購,並由城投公司代繳土地增值稅。李忠又在批准決定向某房地產企業出讓商住用地過程中,未經評估地價和公開招拍掛,以低於同批次出讓同類土地的價格,向該公司定向出讓458.45畝商住用地。
被通報的涉案官員另包括湖北省商務廳前黨組書記、廳長秦軍違規決策推進工程項目建設;湖北經濟學院前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梅華插手干預工程招投標。
而湖北聯投集團前總經濟師喻中權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違規為他人提供幫助;鍾祥前市委書記林長洲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各環節並收受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