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董會改組法案 特首同意交立會
【明報專訊】3名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自由黨張宇人、民建聯劉國勳、工聯會鄧家彪提出議員法案,修改中大校董會組成方式及提高聘任校長門檻等,教育局昨回應查詢時表示,特首已同意議員向立法會提交該議員法案。鄧家彪冀今年內通過修例,又稱法案最終內容與去年提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版本相比沒有大改動,與中大校董會專責小組報告基本一致。
修訂《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的議員法案提出8項建議,包括將校董會人數由現時55大減至34,校外與校內校董比例由約1:1改為約2.1:1,校長及常務副校長須經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支持方可聘任。
有份提出法案的鄧家彪說,與去年12月提交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擬議草案相比,最終法案沒大改動,惟部分內容因應環境改變而調整,他拒絕透露改動部分。他稱計劃本月內將法案提交立法會首讀,預計需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認為在暑假休會前通過草案是「不現實」,冀爭取今年內通過。
鄧稱,願意在審議過程諮詢校內持份者意見及解說方案,並相信立法會認同私人草案增加校董會對公眾問責性、校外校董比例多於校內校董的大方向。中大回應稱,大學校董會早前已將專責小組檢討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的報告提交政府及立會,中大將配合立會程序,就改革校董會展開修訂相關條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