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季「釣魚」網騙七成冒電訊商 會計中招被簽帳70萬
【明報專訊】警方今年首季接獲1408宗釣魚詐騙案,涉及損失約2610萬元;由於釣魚詐騙案佔整體科技罪案約兩成,故今年起從「信用卡或戶口盜用」案中獨立分類計算。其中單一涉額最大案件中,一名本地碩士生今年1月在Twitter點擊聲稱免費送出虛擬幣USDC的連結後,其網頁瀏覽器「Google Chrome」被安裝可疑擴充功能;事主打開相關應用程式,確認與自己的加密貨幣錢包「MetaMask」連接,其後在無輸入任何個人資料下被執行「智能合約」,損失相等於250萬港元的虛擬幣USDC。
佔整體網罪兩成 今起獨立分類
首季釣魚詐騙案中,逾九成與手機短訊及即時通訊軟件信息相關。假冒對象方面,約七成是假冒電訊公司,另約一成假冒零售集團獎賞計劃(見表)。涉及短訊詐騙的最大單一案件,事主為65歲會計師,今年1月收到假冒電訊公司短訊,稱其積分將過期,事主點擊短訊連結後,計劃以積分換購耳筒,並按要求輸入信用卡資料;數天後收到銀行通知其交易超出上限,事主才發現「被簽帳」逾70萬元。
1408人受害 共失2610萬
警方指出,首季的釣魚詐騙案涉及619男及789女事主,介乎18至78歲,當中約23%是51至56歲。陳女士(化名)受訪稱,今年2月收到假冒電訊商信息,指其積分將過期,點擊連結後可兌換禮品。她計劃以積分加1元換購藍芽耳機,並根據連結指示輸入信用卡資料及住址,翌日收到銀行交易短訊,才獲悉被騙取約2.4萬元。她稱現仍感害怕,銀行重發信用卡都不敢用,亦不敢打開陌生信息。
另外,本月初實施的「易通行」,警方稱上月留意到部分釣魚短訊以「帳戶未能扣款」為由行騙,惟由於服務當時尚未推出,無接獲受騙案件。
網罪科署理高級警司陳純青表示,今年以來最少已採取5次大型拘捕行動,共34人被捕,涉246宗案件及367萬元騙款。他稱留意到騙徒隨市民生活習慣改變犯案模式,從去年初以假冒郵遞服務及電子商貿平台,到年底開始以假冒電訊商等詐騙;警方去年9月起與電訊業協作,至今封鎖近3000個詐騙網站。
警方App連網站錄72萬次搜尋
另外,警方今年初推出網上詐騙陷阱搜尋工具「防騙視伏App」,至今下載量約12萬次,連同防騙視伏器網站共錄得逾72萬次搜尋,其中約3.5萬次結果與警方有紀錄的詐騙案相關。通訊辦預計今年底會推出「SMS短訊發送人名稱」登記制度,協助市民識別發送人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