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朗昇:問警身分因憂資料再泄 控方指警沒攝錄器材 陳:可用手機拍,發生過
【明報專訊】去年旺角麥花臣場館舉行元朗朗屏h業主大會,記協主席陳朗昇被控在場外阻差辦公,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陳被指案發時大聲說話兼情緒高漲、拒絕出示身分證,他自辯稱當時遲到及趕茪J場直播,他知道不能抗拒警方查身分證,但其身分證曾在直播遭公開,故要小心問及警方資料,若有差池都可跟進投訴。控方質疑,陳被警員截查時,雙方並非手持攝錄器材或正在直播。陳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7月21日結案陳辭。
稱女警「閃過」委任證未答編號
便衣警長「沒警誡下」拘捕
被告陳朗昇(42歲)昨日供稱,去年9月7日,便衣女警26781步近他說「先生,身分證」,女警三度快速展示相信是委任證的證件,其間沒回答他詢問警員編號等資料;軍裝男警介入後,陳取出載有身分證的銀色卡套欲配合,並指出軍裝警的肩上有編號,與便裝警有別。陳續指,另一便衣警長其後到場叫他合作一點,他未及查看其委任證,同樣追問對方身分,警長在沒警誡下稱「拉佢」,他隨即被捕。
被指吵鬧 稱戴口罩需大聲說話
對於被指「大吵大鬧」,陳朗昇稱自己和警員「身高有距離」,他們亦戴口罩,故需大聲說話,又指警員沒警告他阻差辦公;而由於其身分證曾在直播時遭公開,故要小心向警方詢問資料,以便日後跟進。陳指過往警員被詢問下均提供警員資料和截查原因,包括身上佩戴委任證,在直播遭公開身分證該次,警員也有表明隸屬區份。他補充,就2019年12月遭警方公開身分證一事,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後指警員做法不當,警方亦表示訓誡警員。
控方盤問下,陳指女警短暫「閃過」出示委任證時,他只見制服相片和姓氏,為免尷尬,他沒靠近女警細看證件。控方質疑,陳一直向女警索取編號等資料,但為何陳未知悉,突然願出示身分證?陳回應稱,當有軍裝警員前來協助,女警自稱屬旺角公眾活動組,他便開始相信女子是警員。
為何沒叫警勿公開身分證?
陳:「唔警告警察」免麻煩
控方質疑,陳朗昇當時並非做直播,女警沒拿攝影器材,陳擔心資料遭人披露有何基礎?陳稱,警方可能以手機拍攝,強調上述事件的確有發生過。陳否認以詢問警員駐守區份作藉口,而拒絕順從警方要求及阻撓。被問到為何沒叫警方不要公開其身分證,陳稱「我唔會警告警察」,否則令事情變得麻煩。控方另播放獲准保釋後的直播片段,質疑他沒提到追問女警編號的經過。陳解釋,他在警署被羈押11個小時並感疲倦,直播主要講述印象較深刻的被捕過程。
【案件編號:WKCC 33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