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鐘理大衝突 准保釋 事隔4年 兩青年被控暴動罪
【明報專訊】反修例事件至今事隔近4年,一男一女昨日分別就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及同年11月18日理大外的衝突,在東區裁判法院及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名,兩人均毋須就控罪答辯,並獲准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等。
待轉介區院押後訊
首宗案件被告梁智堅(27歲,助理設計師)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暴動罪,涉於2019年6月12日在夏愨道附近與身分不明的人參與暴動。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27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准被告以5000元現金保釋。
據悉女被告昨機場被捕
另一案被告蔡碧儀(20歲,學生)在九龍裁判法院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罪,她涉嫌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覺士道與柯士甸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據悉,被告昨日在機場被捕。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6月14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院的文件;其間被告准以3萬元現金、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案件編號:ESCC 1052、KCCC 1298/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