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涉事故員工 暫停工作權限受查
【明報專訊】港燈工程人員上周三(19日)凌晨涉誤將後備電纜通電,致港島多區停電48分鐘。港燈昨晚發稿表示,已暫停負責涉事工地員工工作授權的權限,有關員工正接受詳細調查。
否認小範圍停電拉低恢復時間平均數
另外,港燈稱於2021年沒有重大停電事故須即時通報機電署,而全年共有162宗涉及範圍相對較小的停電事故,絕大部分涉及電纜受外來因素影響或設備故障等;由於不能遙控處理,工程人員需到場親身處理,所需復電時間較長,澄清不存在以小範圍停電事故拉低恢復供電時間平均數的說法。
港燈解釋,2019年生效的《管制計劃協議》引入「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主要為提升服務,一旦遇上事故,盡量縮短客戶的恢復供電時間,即使較偏遠地區客戶也受惠。
至於有評論質疑是次事故因「意外接駁」一條沒有紀錄的「後備電纜」所致,港燈稱涉事電纜早年因電網線路改造而變為「後備電纜」,過去十多年來一直接駁在系統上,屬一條不在系統內使用的「後備電纜」,並非備用(standby)電纜,由於維持不通電,故沒有獨立保護裝置。至於為何這條「後備電纜」沒顯示在電路圖上,港燈稱期望找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