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家離任慈善基金 邵氏基金高層接管 遺產聆訊續 官促新董事闡財政處理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1410億元遺產案,2015年由終審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並非受益人;高院去年就遺產管理計劃的關鍵問題作出初步判決,就基金出任遺產信託人,施加必須先符合「財政穩健」及「合適和恰當」這兩項準則。正式審訊前,高院昨日先作指示聆訊。庭上披露,邵氏基金會人員已於今年初加入基金董事會,龔家成員辭任基金董事。法官關注新任董事如何處理基金財政,下令基金一方進一步以書面闡釋。
本案與訟三方分別為律政司司長、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黃德偉和莊日杰,以及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高院早前裁信託兩條件
「財政穩健」爭議7月訊
高院早前裁定,駁回基金要求邀請中國國務院總理及聯合國秘書長加入管理機構的申請,指出兩者不屬香港司法管轄權之內,故不應承擔信託義務;認為在處理遺產管理方案的具體詳情前,首先要判斷基金是否適合繼續出任遺產信託人,即基金是否符合「財政穩健」及「合適和恰當」準則,前者爭議已定於7月4日開審。
昨日聆訊披露,基金已由新委任董事、邵氏基金會人員接管。律政司代表指出,基金仍未就7月之聆訊呈交所有誓章等證據,加上現時董事更替,衍生新的關注問題,包括新的營運模式。
被指衍生新問題 基金:需時回應
法官鮑晏明對基金更換董事表示關注,提出多項問題,包括新委任董事如何管理基金的財政、如何符合「財政穩健」要求,以及如何處理基金另涉兩宗訴訟之判決,即基金向遺產管理人申索遭剔除、提出終極上訴許可被拒,以及基金被裁定借款4200萬元打官司、須向借貸人償還本金連利息。基金一方表示需時回應,法官遂指示各方其後以書面回應。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陳偉文、郭樹偉及李國權,今年1月31日成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的董事;同年2月8日,包括龔仁心、龔因心在內14名華懋慈善基金董事離任(見表)。翻查資料,陳偉文為邵氏基金會主席,郭曾代表邵氏基金出席中大逸夫科學大樓命名典禮。
【案件編號:HCMP 8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