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落馬副廳級官員34套房產被查封
內地網民近日發文稱,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3月8日發布,關於追繳罪犯郗同福受賄財物,對其位於連雲港市34套房產進行查封和執行的公告。內地傳媒上周五(3月31日)從鎮江市中級法院工作人員處,證實消息屬實。
郗同福曾任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連雲港市委常委、連雲區委書記等職,2018年底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根據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李X年受賄罪、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04年至2007年,李X年(郗同福的妻弟)與郗同福共謀,利用郗同福職權,接受曹X斌的請托,為其在江寧某公司改制、連雲港甲公司房地產開發等方面提供幫助,共同收受曹X斌給予的連雲港甲公司股份價值1215萬元人民幣。
2007年下半年,郗同福調離連雲港市前,與李X年從連雲港某公司退股並分紅。
曹X斌同意用房產折抵,郗同福、李X年共計獲得連雲港久和國際新城房產65套、車位30個,總價值4313萬元人民幣。(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