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洗錢600萬准保釋 另一警涉巴士偷背包盜用八達通
【明報專訊】兩名警員分別被檢控,昨日於裁判法院提堂。29歲男警涉嫌透過馬會及中銀等4個戶口洗黑錢逾600萬港元,被控6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昨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押後至5月9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院所需文件。另一案件中26歲男警疑偷竊市民背囊財物,並涉4次盜用失主八達通。
首案被告鄺嘉傑(29歲,報稱警員)被控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5月22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被告在眾安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星展銀行(香港)及香港賽馬會的帳戶內持有的6筆總額約624萬港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鄺獲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另不得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據悉,鄺目前被停職。
另一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26歲男警黎柏鴻被控5項盜竊罪。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警方資料顯示,黎亦已被停職。
控罪指稱,黎於2022年11月26日,在屯門市廣場外的城巴N969車廂內偷竊龍姓事主的背囊,當中載有兩個充電器、兩條充電線、1個棕色銀包、900元現鈔、1張香港身分證、4張信用卡、兩張會員證、1張嘉湖山莊住戶證、3張八達通卡、1部手提電腦、1部iPad Air連巧控鍵盤、1部Switch遊戲機、1盒黑色口罩、1個卡套及1疊卡片,總值27,401元。
黎另被控於2022年11月26日分別偷竊1張個人八達通卡內有餘額591元、1張無名的八達通內有餘額14.3元、1張無名的八達通內有餘額146.3元,並於同月28日偷竊1張無名的八達通,內有餘額27.2元。上述物品均為事主財產。
【案件編號:ESCC 701、TMCC6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