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中期檢討 新聞時事節目毋須本地製作 電視電台每周須增半小時國教國安節目
【明報專訊】政府昨宣布,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接納通訊事務局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及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包括3家免費電視台及2家電台未來6年的投資計劃。有關電視台及電台須在現有時事節目時數外,每周額外播放至少半小時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及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時事節目,每周播放「青年人節目」的時數須增加1倍。
政府:依國安法在媒體開展國安教育
通訊局提出取消5項「指定播放節目」(即新聞、時事、兒童、青年人和其他節目)須完全香港本地製作的規定,意味准許播放非全本地製的指定節目。
商務及經濟局昨晚回覆本報,稱新一屆政府重視加強市民國民身分認同和維護國家安全,關心香港青年發展也是政府重點工作。《港區國安法》第10條要求特區通過媒體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特區居民國安意識和守法意識。政府鼓勵本地媒體一起推動,免費電視及聲音廣播作為本地主要媒體,尤其任重道遠。
指廣播業面對挑戰 推鬆綁措施
取消本地製作規定 助減成本
發言人續稱,反映中期檢討結果的牌照修訂,總體方向鼓勵業界進一步投資,務求持續促進廣播業發展。因應廣播業面對重大挑戰,中期檢討包括「拆牆鬆綁」措施,如取消指定節目須香港本地製作的規定等,以減低業界運行成本。
免費電視和播音牌照有效期均為12年,有效期過半(即6年)須中期檢討,通訊局認為各持牌機構(電視廣播、香港電視娛樂和奇妙電視、香港商業廣播和新城廣播)服務大致符合公眾期望。
學者:政府有權推行正向節目編排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表示,政府有權推行「正向節目編排(positive programing)」作信息推廣,以往亦曾因應社會需要,要求電視台或電台增加幼兒或長者節目等。至於有關方式宣傳是否有效,她認為「多個平台對政府也是好事」,但亦視乎市民接收資訊習慣,及節目如何包裝和傳達內容,若以過於嚴肅方式推廣或未能達至政府期望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