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反競爭導致濫收廣告費 美起訴Google壟斷廣告市場
美國司法部昨日宣布,起訴Google母公司Alphabet,指控Google壟斷數碼廣告事業,並認為對方應出售其廣告部門,此案是針對谷歌提出的第2宗聯邦反壟斷訴訟案。路透社報道,司法部聯同加州等8個州份入稟弗吉尼亞州(Virginia)地方法院,稱Google利用其反競爭、排斥及不正當方式,排除或嚴重減少對其在數碼廣告技術的威脅。
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表示,Google在過去15年都以反競爭方式,導致美國廣告商被濫收廣告費用。
路透社報道,司法部2020年曾控告Google在網路搜尋領域違反「反托拉斯法」,是美國數十年來最重大的反壟斷案件,預計今年9月開庭審理。
有別前次訴訟針對Google網路搜尋業務,這次則劍指佔其業務收入約80%的廣告業務。Google除了以免費的搜尋服務聞名,更以緊密連接的廣告技術業務賺取收入,串起廣告商與報紙、網站和其他尋求刊登廣告的公司。
不過,廣告商和網站業者抱怨Google在廣告分潤方面不透明,難以得知有多少錢流向刊登業者、多少流向Google。
科技巨擘Google過去曾展開一系列收購行動,包括2008年併購線上廣告業者DoubleClick公司、2009年再併AdMob,奠定其網上廣告的龍頭地位。
此前Google曾主張他們在廣告科技生態系當中,與臉書(Facebook Inc)、美國電信巨擘AT&T、美國娛樂與有線巨頭康卡斯特(Comcast)及其他業者競爭。
根據市調機構「內幕情報公司」(Insider Intelligence)數據顯示,長期看來,雖然Google在市場中仍居主導地位,但在美國數碼廣告收入的市佔率一路下降,2016年至2022年已從36.7%降到28.8%。
華府重申,當局嘗試為亞馬遜(Amazon)、Facebook母公司Meta及蘋果公司等大型科技企業創造公平競爭平台。
Google回應訴訟指,華府強調有缺陷的論點,將會拖慢創意,廣告費上升,導致數以萬計的小企業和出版商更難發展。(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