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高層偷竊案 夫:警誤導招認 控方:以被告知識水平 口供必有過目
【明報專訊】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與任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食物一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男醫生就招認可否呈堂而作供,稱當日警員在保安室點算貨品後,他驚訝有許多貨品原來未經付款,問妻子「我]買魕O洢均v,並以為前往警署能化解誤會。他稱警員誤導他們不用聘請律師,及指示兩人招認「炾薯菑v食」。控方質疑以其學術及知識水平,必定有閱讀警員抄寫的口供,男醫生否認看過該份口供。
稱驚訝未付錢 以為到警署化解誤會
被告趙名宇(47歲,圖)及莊慧敏(48歲)否認於去年4月23日在黃埔AEON偷竊總值1632.8元的10件食物,包括帶子刺身、海膽。趙名宇在被捕後曾在錄影警誡供辭稱:「我同太太蠝EON購物,一時貪念無過機,炾薯菑v食」,辯方反對招認口供和錄影會面呈堂。
趙昨供稱,當日下午與妻子莊慧敏及女兒在黃埔用膳後,女兒先回家上網課,兩夫婦到AEON購物。兩人用自助購物機付款,其後被超市保安截停及報警處理,被指將未經條碼閱讀器掃描的貨品帶離超市。
稱「合作最簡單」意指認罪
強調唔記得分心致冇嘟機
趙稱,其妻曾問警員有意圖及無意圖犯事的分別,警員稱有意或無意都無分別,沒有付款便將貨品帶離超市就是偷竊。兩人被帶返警署後,趙曾要求找律師及致電女兒,但遭警員勸說:「請律師有排搞,收你8000蚊,一個鐘後到,逐樣問搞到第二朝12點先走得,合作就最簡單。」趙意識到警員說的合作,就是要他認罪。
趙強調自己「唔記得、分髐葽d到瓥f品冇嘟機」。由於他相信警員所說,有意或無意偷竊是無分別,故認為自己「可能真係有偷魕O個行為」,加上警員說偷竊只是小事一樁,可以罰款了事,不會留有案底。趙稱為盡快處理程序及擔心女兒才招認。
趙又指警員曾說若堅持找律師的後果,「今晚都唔走得,要去『臭格』過夜,鶣蛈n恐怖,你]頂唔住謘v。趙稱他當時不知道什麼是「臭格」,但估計是環境比較惡劣的監房,須與其他被捕者關押在一起,趙因而憂慮留在「臭格」會有危險。
控方質疑趙身為醫生,以其學術背景、社會地位及知識水平,相信他在閱讀過警員抄寫的口供後,才會簽署確實;但趙否認看過該份口供,重申他當時只想趕快完成程序。案件押後至2月2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11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