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裙底 警:見幾靚女「貪玩手多」 事主稱聞頻密「G嚓」聲 被告:欲拍全身照
【明報專訊】一名已婚休班警被指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的超市,偷拍22歲女美容師的裙底,照片涉及臀部和大腿。男警否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以及「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的交替控罪,案件昨天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庭上播出錄影會面,當中被告承認垂低手機拍攝,認為這動作「無咁顯眼」,並稱「覺得(事主)著條裙著得都幾靚」和「貪玩」,欲拍攝X的全身照。
報稱警員的被告區文浩(47歲)已停職。根據承認事實,被告將手機密碼給予警方,警方在手機檢取事主X的照片,辯方不爭議被告身分。控方昨日舉證完畢後,裁判官曾宗堯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及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今天繼續結案陳辭。
認垂低手機拍攝 「無咁顯眼」
控方昨天讀出X的供辭,X育有一名兩歲女兒,今年2月9日下午約7時,X穿灰色連身裙、戴鴨舌帽,與男友到新港城中心4期3樓Market Place by Jasons。X推蚆坁咧恩b凍櫃選購飲品時,聽見疑似快門、頻密的「G嚓」聲,她發現穿羽絨外套、戴口罩的被告右手緊貼大腿、拿手機朝往她。X懷疑被告偷拍,遂問「你影緊咩?」對方答「無呀」,X再追問,被告隨即跑出超市,X的男友尾隨追上。X的男友供辭稱,見被告遭質問時縮後拿手機的手,並一言不發逃去,他在途人協助下截停被告。
刪相稱無意保留 「唔想再睇」
庭上播放錄影會面,被告透露他駐守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當天由灣仔警察總部前往案發超市買食物,「見佢(事主)幾靚女」、「一時貪玩」和「手多」,拍攝相距一米內的X;X發現後「有齵苤v,他不知如何應對,亦知道未經同意拍照是不恰當及不禮貌,故沿扶手電梯跑落2樓。
被告向警方示範垂低手機至腰間及用後置鏡頭拍攝,稱這樣「無咁顯眼」;又解釋自己「尋求刺激」而拍照,從沒想過保留照片,所以立即刪除部分照片。會面期間,被告一度說「阿sir,可唔可以反轉佢(涉案照片)?唔想再睇」。
【案件編號:STCC 13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