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50萬查收債 警長不認罪
【明報專訊】一名時任男警長涉收取親戚50萬元,作為向一名男子調查收債資料的報酬,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交替控罪「訂明人員接受利益」。被告否認控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由於控辯雙方需時整理承認事實,案件押後至今日續審和傳召證人。
案件昨早於暫代區院的荃灣法院開審,被告李鴻發(現年52歲,圖)錯誤前往灣仔法院,遲到逾一小時。被告甫開庭時承認「自己掌握得唔好」,向法官致歉。經控辯雙方商討,控方預料傳召5至8名證人作供,審訊需時約10日。
根據控罪,被告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長,2019年7月5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麥智元接受一筆50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被告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在收債事宜調查的誘因或報酬。交替控罪指稱,被告身為訂明人員,同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從麥智元接受一筆50萬元的貸款。
【案件編號:DCCC 6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