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專題:過境車回港驗車續牌限期 延至明年6月底
【明報專訊】運輸署宣布,將滯留內地或澳門過境車輛的回港受檢及續領牌照便利措施延長多半年至明年6月30日。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期前兩星期向運輸署提交申請,因此明年6月16日為最後申請日期。
泊港珠澳橋指定地點 再安排拖車送檢驗
這項便利措施於去年12月13日推出,是為協助因疫情封關,仍然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回港完成驗車程序和續牌手續,合資格的過境車輛可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將車輛停泊在大橋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車場或地點,然後由車主自行安排的本地拖車服務把車輛拖至香港的指定驗車中心驗車,再辦續領車牌的手續。
須仍為在港登記車輛 持有效第三保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須為申請車輛的登記車主,獲批准過境車輛回港當日須持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風險保險、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澳門法定車輛保險;車輛於申請及回港驗車時須仍為在港登記車輛,以便可於指定驗車中心驗車。
運輸署亦提醒,因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設有上限,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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