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夫肢解女商人 判須賠繼子3512萬
【明報專訊】擁有逾4000萬元資產的香港女商人林凡,2010年被第二任丈夫內地男子陳德倉在湛江殺害,遭碎屍及用水泥掩埋,林凡的兒子早前入稟本港高等法院向陳德倉追討賠償。事隔至今逾12年,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辭,裁定陳德倉須向繼子賠償逾3512萬元。
原告楊百鈞,為死者林凡的長子及遺產管理人;被告陳德倉,2010年被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現於東莞監獄服刑。判辭稱,死者林凡生前從事塑膠原料的貿易生意,且擅於投資,她與第一任丈夫離婚後,1998年與被告結婚,惟二人常為金錢問題爭吵,關係不佳。2010年1月,死者於內地遭被告殺害。
原告:母離世致抑鬱、創傷後遺
判辭稱,死者與前夫育有兩名子女,分別為原告和其胞妹。原告於香港科技大學畢業後從事威士忌網購生意,因死者離世,他患上抑鬱症和創傷後壓力症。原告胞妹曾在美國升學,因死者失蹤而到內地尋母,後來嫁予協助尋親的內地男子,並在香港攻讀大學。
判辭稱,原告和其胞妹因失去母親供養,須承擔學費、生活費和單位租金等支出,法官考慮後下令被告支付相關費用。此外,死者生前留下近4195萬元資產,法官參考死者前夫的供辭等,估計死者如非被殺害,退休之日會再累積2310萬元資產。連同兩名子女損失,法官下令被告向原告賠償逾3512萬元。
【案件編號:HCPI 9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