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案釋法 譚耀宗提醒「特殊情G可送內地審」 指普通法理解國安法「或對不上號」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拒絕律政司就反對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辯的上訴許可申請,特首李家超隨後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人大釋法,阻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出席無邦q視節目《講清講楚》,稱不容許海外律師代表被告參與辯護,與國安法立法精神和邏輯琣X,強調國安法屬大陸法體系,如以普通法理解可能「對不上號」;同時他亦指出,國安法條文訂明特殊情G下,若相關案件不可在本港審理,國安公署可要求移送到內地法院審理。
譚耀宗昨午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後,被問到黎智英案應否移交內地審理,他形容相關問題屬假設性,稱要視乎全國人大常委會意見;並指出本港有很多律師,相信黎智英沒可能聘請不到。
指人大常委月底例會「夠時間準備」
盼港法院自行解決 勿每次要人大釋法
譚耀宗表示,人大常委會開會日期和議程仍需要等待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暫未清楚會否在例行會議上討論,但認為事件並非複雜,即使本月底開例會亦有足夠時間準備,專門就事件開會處理的可能不大。譚耀宗表示,希望本港法院可自行解決,毋須每次都交由人大常委會釋法;他亦引述報道指,Tim Owen的工作簽證已過期,如入境處不批准簽發,根本不能上庭,反問是否為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他又認為,此舉雖不能徹底解決問題,但至少能把事件延後解決。
指定律師名單「非三朝兩日可成」
譚又表示,相信釋法的範圍亦不會過闊,預料今次不會觸及指定律師規範法官的問題,只會就國安法的內容作解釋。對於有建議設立指定律師名單,他認為需時研究,不是三朝兩日可完成。
港澳辦發言人上月28日就黎智英案回應,指批准英國大律師代理該案有違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昨日在「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發言時,特別指出港澳辦今次表態「分量很重」,社會各界應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