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被告拋擲幼童辯稱「少少甩手」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案,24歲幼兒工作員否認9項虐兒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向9名幼童施襲,包括將一名幼童揈向後方。案件表證成立後,被告自辯稱該幼童較重才「少少甩手」,遭控方質疑屬日常對待幼童的方式。被告在盤問下又同意案中行為粗魯,惟力度不大,不曾令幼童受傷或哭泣。案件押後至12月2日作結案陳辭。
被告李慧雯(24歲),9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發生於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涉及9名1至2歲的受害幼童、7次襲擊。
閉路電視攝施襲過程 控9罪
控方倚賴童樂居閉路電視片段舉證,其中兩次襲擊發生於活動室,被告拍打1歲男童G及R的前額,致二人向後跌在軟墊上;以及手握1歲女童AA的下巴,再用積木襲擊她。另有4次襲擊在遊戲區發生,被告將1名不知名幼童揈向後方,又拍打另外兩名不知名幼童、1歲男童K的頭部,另2歲男童J的臉。另外被告亦涉在睡房內拍打1歲男童AK的頭部。
被告自辯稱,年幼兒童或未能聽清指令,她會茈挾ˊ鬗U或靠牆休息冷靜。有一次,因多名幼童一同推跌積木,她遂拍男童G及R的頭一下茈L們躺下。惟控方盤問指,被告從後拉G及R的前額,致二人向後跌,或令G的頭部撞向軟墊上的積木,被告不同意,辯稱「佢跟住我隻手落」。
被告續稱,在遊戲區的飲水環節期間突然有幼童「打薔揖h」,其中一名身分不詳幼童壓到其他幼童的頭部,她欲將該幼童移到後方,她稱「貼住我隻腳移去後面,但體重有灟哄A少少甩手,睇出蟈N係咁」,遭控方質疑「甩手」非意外,而是平日對待幼童的方式,被告再次否認。
控方指,被告大可耐心向幼童講解,毋須打、拉扯或揈開幼童,被告同意情急之下行為「粗魯驉v,但只為停止他們的行為,從不使用暴力,亦無令幼童哭泣或受傷。
保良局虐兒案 多一職員被捕
另外,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留宿幼兒中心9月爆出虐兒案,繼早前兩名女職員涉虐兒被捕後,警方昨再拘捕一名25歲院舍女職員,連同早前被捕的33歲及28歲女職員,各人分別被暫控1項、5項及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今早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編號:KCCC 18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