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豬擴全港 除夕生效 漁護署擬再修例增刑罰 引入定額罰款
【明報專訊】為控制野豬滋擾情G,政府繼去年採取「人道珝嚏v行動,至今共殺267頭野豬,昨日又刊憲將野生動物的「禁餵區」擴展至全港,稱是為避免野生動物特別是野豬失去在野外覓食的能力,相關條例修訂將於下周三(9日)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今年12月31日起實施。有野豬關注組織表示「原則性不反對」修例。有區議員認為要對「存心餵飼者」執法有難度,但相信若修例增加罰款,能起阻嚇作用。
現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的禁餵區只包括獅子山、金山、城門郊野公園等範圍,政府昨就修訂公告刊憲,修例後禁餵區將覆蓋全港,任何人如未持有特別許可證而餵飼野生動物,包括野豬,會被檢控。漁護署表示會透過內部資源調撥及風險為本執法策略,應付或會增加的執法工作。漁護署亦計劃修例提高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刑罰及引入定額罰款,加強整體阻嚇力。根據漁護署網頁,任何人觸犯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法例,目前最高可罰款1萬元。
自去年共捕殺267頭 南區最多
根據漁護署統計,截至本月3日共「人道珝嚏v267頭在市區及民居附近對公眾構成潛在危險或造成滋擾的野豬,主要分佈於港島,其中東區和南區共捕獲約100隻,當中57隻在南區發現。
區議員憂執法難 認同增罰則
南區黃竹坑不時會有野豬在馬路上出沒,南區區議員梁進表示區內有數個餵飼野豬「黑點」,他每年平均接獲逾40宗野豬滋擾投訴,而有關非法餵飼野豬的則有10多宗。
梁進表示,市民非法餵飼野豬改變了其覓食習慣,令野豬從山頭和樹林轉到馬路上覓食。他說曾有餵食者收過百張告票也不以為意,「早就預想到(會收告票)」,他認為要對「存心餵飼者」執法有難度,但相信若修例增加罰款,能起阻嚇作用。
野豬關注組原則性不反對禁餵
香港野豬關注組發言人黃豪賢對修例把全港納入禁餵區表示「原則性不反對」,他說不認同市民餵飼野豬,但認為這跟去年政府捕殺野豬有關,因市民覺得野豬吃飽與否也會被殺,產生「倒不如對牠們好一點」的同情心理。他說,政府去年展開捕殺行動不足一年,已「人道珝嚏v全港約一成野豬,認為政府應增派人手巡視餵飼行為,而非以捕殺來解決野豬滋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