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虐印傭多處留疤10年仍癢 來港向罪成前僱主索償93萬
【明報專訊】一對夫婦於2010至2012年間,以熱熨斗、單車鏈及鎅刀等襲擊家中印傭,受審後被裁定襲擊及非法禁錮等共8罪罪成,分別判囚3年3個月及5年半。受虐印傭向該對夫婦追討逾93萬元賠償,事隔約10年,區域法院昨日開庭商討賠償額。印傭一方表示,醫生已診斷她不可能重返原本工作崗位,永久喪失15%工作能力。專程回港作供的印傭表示,希望早日取得賠償,可做手術治療傷口,「訴訟過程非常漫長,我相當疲累」。
夫婦當年8罪判囚 昨沒到庭
事主:訴訟過程漫長 相當疲累
原告為Kartika Puspitasari,兩名被告為戴志偉及其妻子區玉珊。區院早前裁定被告方須支付賠償,數額有待評估,惟被告方沒有回應及存檔文件,昨日亦沒有出席聆訊。
Kartika在庭上作供指出,被告虐打造成的傷口大部分疤痕顏色已變淡,但手臂等仍有4處蟹足腫(keloid)及肥厚性疤痕,天氣炎熱會感到痕癢。代表Kartika的大律師余珮詩陳辭表示,原告在事發兩年間遭受持續襲擊和虐待,造成身上45處新傷舊患,而且精神科醫生診斷她患上創傷後遺症(PTSD),「終生不會徹底根治」,應該獲發3年病假。因此,原告方要求被告支付醫療費用,並支付3年病假的薪金。
除了身體及精神傷害,原告方指Kartika在港工作兩年間甚少外出,被剝奪放假的權利,如同遭非法禁錮。此外,女被告曾以鎅刀傷害Kartika的面部,並剪去其頭髮,「行為殘忍和惡毒」。原告方要求被告支付加重傷害性賠償(aggravated damages),以彌補額外的傷痛,賠償總額逾93萬元(見表)。聆案官聽畢陳辭,押後至12月15日裁決。
Kartika透過亞洲移居人士聯盟召開記者會,表示至今仍有沉重的創傷,只要見到樣貌和前僱主相像的人就會發抖,她亦因身上疤痕而失去信心,沒有自信與人來往。她憶述受虐兩年間從未聯絡印尼的家人,「他們以為我已死」。
【案件編號:DCCC 6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