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加辣 文旅部擬要求直播節目延時播
【明報專訊】內地擬收緊線上演唱會等網絡演出節目的監管,文旅部昨日發布通知稱,其正在研議進一步規管因疫情而興起的線上演出產業,包含事前需申報演出內容、需專人監控演出外,相關規定更要求直播節目要延遲播出。
據文化旅遊部官網消息,文旅部發布《文化和旅遊部關於規範網絡演出劇(節)目經營活動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的徵求意見稿,列明屬於提供網絡演出劇(節)目的情形,包括將境外舉辦的舞台演出活動通過網絡直播的;將錄製的舞台演出活動以音視頻形式通過互聯網提供的;提供專門為互聯網傳播製作的無現場觀眾舞台演出活動或虛擬舞台演出活動的;通過個人直播間提供舞台演出活動的。
徵求意見稿要求,從事網絡演出劇(節)目經營活動,應向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此外,提供進口網絡演出劇(節)目,應當報文化和旅遊部作內容審查,內容審查通過後方可向用戶提供;提供國產網絡演出劇(節)目,應當在向用戶提供之日起30日內,報文化和旅遊部備案。
徵求意見稿還要求網絡演出劇(節)目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內容管理制度,設置獨立的內容管理部門,配備適應內容審核工作需要的專業人員負責網絡演出劇(節)目的內容管理,加強對評論、彈幕等用戶產生內容的實時監控。當採用直播方式提供網絡演出劇(節)目時,應採取延時直播方式播出,並安排專人對網絡演出劇(節)目作實時監管,發現內容問題第一時間阻斷並及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