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明均棄告培正兼付訟費 承諾不再提告
【明報專訊】南太電子創辦人、培正校友顧明均2014年入稟高院,指控母校辦學團體浸聯會、校長、校董等,在培正專業書院單張中印上顧的名字等,構成失實陳述,向13名涉案團體及人物興訟。案件於高院開審4日後,顧明均申請終止聆訊,昨日獲法官批准,下令顧日後不得就相同理據向被告再興訟。法官亦表明,顧明均「愛培正之心無懷疑」,但其近年行為令法官不禁疑問最終會否傷害培正的校譽,蚥U明均認真思考。
官稱顧「愛培正之心無懷疑」
原告為顧明均,被告依次為時任香港培正中學校監楊國雄,時任香港培正中學校長葉賜添,香港浸信會聯會,培正專業書院時任校長岑錦康,培正小學時任校監陳之望,校董羅志強、何鏡煒、張志儉、鍾鴻鈞、林耀華、曾啟文和葉惠康。
案件於本月15日在高院開審,審訊4天後,顧明均及原告方部分證人作供後,顧明均提出終止聆訊及願意支付被告方訟費。暫委法官歐陽浩榮下令案件終止聆訊,顧須以彌償基準支付被告訟費。
培正:案件無理據纏繞8年
官拒頒判辭 稱衍生訟費
法官其後以中文向訴訟雙方表示,一般彌償基準支付訟費,用作懲罰訴訟人,顧不止同意以彌償基準支付被告方的訟費,亦答應不再以相同理據向被告提告。被告方認為案件毫無理據及纏繞了8年,要求法庭頒布書面判辭,以還被告方公道。法官認為,此會衍生更多訟費及浪費法庭時間等,故不會再頒書面判辭。
顧:服從尊重判令 望為母校做多
法官最後特意向顧明均說,相信顧是培正中學一名非常熱心的校友,為培正作出很多貢獻,對他之前「愛培正之心無懷疑」,但對於顧近年的行為,包括利用社會輿論、提出訴訟,疑「是否達到保護培正目的」,最終會否傷害培正的校譽,蚥U明均認真思考。
頒令後顧明均在庭外表示,服從及尊重法庭判令,會「聽佢(法官)講,係謘v,希望日後為培正的教育事業及校譽「做多洁v。
【案件編號:HCA 16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