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未審 官令充公星火7000萬 兩被捕人潛逃 警:存心為慈善捐獻 毋憂檢控
【明報專訊】「星火同盟」4名成員涉嫌洗黑錢於2019年被捕,相關銀行戶口7000萬元被凍結,警方其後申請沒收令,高院昨日在內庭閉門聆訊,就該7000萬元「犯罪得益」頒下沒收令。警方稱案中兩名被捕人已潛逃離港,另一被捕人已被控洗黑錢罪。警方回覆本報查詢稱,該名余姓男子的案件將於明年開審。警方表示,若市民存心為慈善捐獻,相信不會引致法律責任,毋須太擔心遭檢控。
警:款項用作買保險找卡數等
一人控洗錢明年審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鄒祥有在判令頒布後稱,該反修例籌款平台聲稱用作支持示威者,於2019年6月至11月籌得8000萬元,存入一間私人公司的銀行戶口,惟款項用途與其聲稱背道而馳,包括用作購買私人保險、繳交信用卡欠款等。同年12月,警方拘捕涉以平台洗黑錢的3男1女,稱款項主要投資保險,受益人為空殼公司負責人,不排除基金給報酬年輕人「出來活動」。
鄒表示,警方證實其中兩名被捕人分別於前年及去年潛逃,遂循《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8條申請沒收令並獲批准。是次聆訊由法官杜麗冰處理,涉及兩名潛逃者分別為報稱文員的吳挻愷(30歲)及人事經理王慕雄(52歲)。鄒說,另一名被捕人已被控洗黑錢罪。警方回覆稱,被控洗黑錢20歲余姓男子的案件將於明年9月在區院開審。翻查報道,余被指洗黑錢逾63萬元。餘下一名被捕人則仍在接受調查。
鄒祥有說,若市民誠然存心為了慈善捐獻,相信不會引致法律責任,毋須太擔心遭檢控。他說坊間有眾籌利用市民善心募捐,其聲稱用途與實際不同,或干犯欺詐或洗黑錢。警方回覆稱,就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而言,是次為反修例事件中,法庭首次充公屬於組織的資產。
律師:不只因潛逃頒令 考慮定罪機率
有律師表示,法庭不會只因被告潛逃而頒下充公令,亦會考慮被告審訊後會否被定罪。大律師陸偉雄說,當凍結令生效一段時間後,法庭通常於無人反對下批准充公令。他認為市民捐款支持社運未必犯法,可以為了合法購買物資,違法使用款項則是後話,重點是「(捐款者)初心、知唔知道目的為何」。
【案件編號:HCCP 424/22】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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