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詐騙立選開支 前區議員曾錦榮准保釋
【明報專訊】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圖)涉嫌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企圖詐騙選舉開支,早前接受廉署調查獲保釋,他前日在機場離境時再被捕,被落案起訴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兩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以待取律政司意見,考慮會否新增其他控罪。
報稱前屯門區議員的被告曾錦榮(28歲),在控方不反對下,獲裁判官溫紹明批准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被控2020年9月29日在選舉(2020年立法會選舉)作出舞弊行為,即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
他另被控於同日藉作欺騙,即向選舉事務處虛假地表示,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社會福利界)招致選舉開支,即就2020年7月29日至9月28日期間僱用徐嘉俊為選舉助理所支付的8000元,企圖詐騙而誘使選舉事務處支付8000元津貼。
【案件編號:ESCC 18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