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銷車商允不再限「原廠保用」 涵17品牌 競委會諮詢公眾至8.15
【明報專訊】「3年原廠保用」、「5年原廠保用」等字眼常見於私家車廣告中,購買新車時私家車分銷商都會標榜私家車具「原廠保用」。不過,根據保用條款,新車只可於代理廠保養維修;若車主在其他地方維修,就要承擔保用失效的風險,令不少車主對在獨立車房維修新車卻步。競爭事務委員會昨公布,代理豐田、寶馬、本田等17間汽車品牌的7間私家車分銷商按《競爭條例》第60條建議,承諾不會繼續現行保用限制,意味新車日後毋須只於原廠保養維修。競委會擬接受分銷商的建議,就此展開諮詢。
競委會3月公布,正調查私家車保用條款,發現分銷商在合約施加保用限制,不論保養維修項目是否在保用範圍內,顧客均須將私家車送往特約維修中心(俗稱代理廠)。若顧客不跟從,便要承擔保用失效的風險。
競委指保用限制損競爭 車主難光顧獨立車房
調查發現,保用限制有部分條款明確要求顧客只可在代理廠保養維修,保用才會繼續生效,而部分條款亦可能令顧客相信,汽車如非在特約維修中心保養維修,保用便會失效。競委會認為,保用限制壓抑了車主在保用期內到獨立車房檢修車輛的念頭,令獨立車房較難與特約維修中心有效競爭,車主的服務選擇因而大幅減少。
若不守諾 可申強制執行
競委會昨公布7間私家車分銷商按《競爭條例》第60條建議,承諾新車只可於原廠保養維修的限制條款不會執行,會在承諾生效90日內修訂相關合約及通知客戶,限制條款亦不會列入新車保用條款(見表)。競委會表示,如有人沒遵守承諾,該會可向審裁處申請強制執行。競委會認為,該承諾可確保問題解決,擬接受承諾。競委會昨起至8月15日展開公眾諮詢,稱會考慮所有申述後再決定是否接受該承諾。
議員憂爭拗 倡詳記維修細節
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歡迎分銷商作承諾,認為車主及獨立車房均有得益,但關注日後車主維修車輛時或會有爭拗,因若車主到車房維修車輛再回到原廠維修,未必可索償。他舉例,如更換汽車零件後,車輛有其他部件出現問題,屆時責任誰屬亦難以追究。他建議車主到獨立車房維修時,應請獨立車房詳細記錄維修細節,如更換的零件種類,以免爭拗。
汽車會:原廠修歐洲車貴四成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認為分銷商承諾不會執行限制條款,可增加車主選擇,對車主而言屬好事。他說本港有約2700間獨立車房,惟只有不足100間代理廠,相信可更便利車主。他又稱,原廠維修定價較獨立車房貴,例如歐洲車在原廠維修會較獨立車房貴三至四成,而日本車回到原廠維修亦較於獨立車房貴兩成,認為日後簡單的維修保養可於坊間的車房完成,又稱若原廠維修欲做生意,可下調定價,令價錢更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