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基本法新試 1/4問國安法 問條文不問罪行 考生:比想像中難
【明報專訊】所有今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應徵者須取得新推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昨日為新測試首天舉行,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昨日安排了1.26萬名考生在全港約60個試場應考。本報綜合不同考生所述,全部20條題目中涉及《港區國安法》的佔5條,不涉及國安法罪行,主要圍繞什麼人要遵守國安法、執法機構的職責等基礎條文。有應考的公務員稱國安法相關的問題比想像中難。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本報稱,共收到約2.46萬份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申請,當中2.35萬人獲安排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昨日和下周六(18日)的考生數目分別約1.26萬及1.09萬人,局方暫未有昨日出席率。
問「人大決定」法律依據 何人要守國安法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規定,考生需在30分鐘內完成20條《基本法》及國安法的測試,答對10題或以上是及格。本報綜合昨日考生所述,5條涉及國安法的題目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的法律依據、什麼人要遵守國安法、駐港國安公署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情形等,屬國安法的基礎條文內容。
黎棟國稱生效短 問罪行不恰當
本身在政府工作的蔡小姐表示,因7月起應徵公務員須通過新測試,故報考新測試為日後或轉職而準備。被問到要重新考試會否感麻煩,她說若想繼續做政府工作是無可選擇。她說題目比想像中難,特別是國安法部分,因她本以為測試會以國安法罪行為主。
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有關港區國安法的題目佔全部題目四分之一屬合理,因為基本法比國安法更「大」。他認為,作為入職測試,題目相對「大路」比較合適,因日後可有更細緻的在職培訓,其間亦可再考核,而國安法生效日子仍短,現階段問及罪行的內容反而不恰當,因不同人的解釋或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