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缺投訴管理機制 議員批社署7年未發現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發生虐兒事件,獨立檢討委員會發表中期報告,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及其研究團隊引用報告指出,童樂居至今未建立投訴管理機制,惟社署早於2014年發指引,要求非政府機構制訂機制處理投訴,批評社署多年未做好把關。社署回應本報查詢表示,保護兒童會過往沒被抽選就指引落實情G作評估探訪,童樂居事件後已要求機構改善。
2014年指引要求訂機制
社署:沒抽中該會評估探訪
社署2014年為非政府機構就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機構管治及問責等範疇制定《最佳執行指引》,要求機構每年自行檢視管理政策和措施,並填寫自我評估清單,由董事會主席簽署,惟中期報告發現童樂居至今未建立投訴管理機制。社署回應表示,每年會隨機抽選機構作評估探訪,保護兒童會過往沒被抽中;童樂居事件後,社署已全面檢視有關機構就《指引》和服務質素標準的實施情G,並要求機構改善其投訴管理機制。
李浩然批評,社署在指引推出後,未曾全面檢視各機構落實情G,7年來未有審視和跟進機構遞交的文件,指引形同虛設。他說社署應增加抽樣次數,防止再次出現監管漏洞。
童樂居幼兒工作員
2019年流失率84.4%
中期報告亦顯示,童樂居幼兒工作員2019及20年流失率分別是84.4%和31.7%。研究團隊參照社聯「非政府組織薪酬調查」數據,發現業界前年和去年整體員工平均流失率分別是20.9%及13.9%。報告指出,社署去年巡查童樂居5至6次。李浩然批評,社署巡查頻密但未發現人手流失問題。
社署回應稱,其幼兒中心督導組負責幼兒中心註冊及巡查,以確保服務單位在人手、空間和設計、安全措施、照顧質素等方面符合法定要求。督導組視察主任每12個月到留宿幼兒中心(包括童樂居)及提供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突擊巡查6次,並會按風險評估加密巡查頻次。社署又稱,機構在符合《津貼及服務協議》的規定及法定人手要求下,可靈活調配資源及聘用人員,毋須向社署提交有關員工離職的資料或數據。津貼組會以每三年為一周期,隨機抽選服務單位預約或突擊探訪,評估機構有否遵守《協議》條款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