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點對點:性暴力˙零容忍
【明報專訊】近年社會愈加重視女性權益,社交平台亦曾有#MeToo運動譴責性侵與性騷擾行為,引起公眾關注。社會上不同持份者可如何防止性暴力發生,及如何女協助性暴力的受害者?
更新學校性教育指引
MWYO青年辦公室研究員陳宇謙2021年11月19日在《明報》撰文指出,現時中學提供的性教育似乎未能全面地向學生講解發生性行為後可能需要面對的生理、心理甚至法律後果。他建議教育局先修訂多年沒有更新的《學校性教育指引》,並與相關機構(如家計會、平機會)和一些較具規模的辦學團體合作,按照其辦學宗旨及學生的需要制定性教育指引,並逐步推展至個別學校。
陳宇謙指出,青少年在青春期開始對異性和性愛感到好奇實在正常不過,青少年工作持份者有必要在這方面為他們提供準確而全面的資訊,讓他們了解性行為在生理、心理以至法律上可能需要承受的後果,從而作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職場性騷擾 修例賦權免保密
職場僱傭合約中具「禁止貶損協議」或「保密協議」,上述條款被指往往被濫用來掩飾職場性騷擾或種族歧視等不當行為,令受害者無法揭露真相。美國加州和愛爾蘭的議員2021年8月推動立法,將各種職場欺凌行為剔除出貶損協議或保密協議的適用範圍,方便當事人申冤或仗義執言。
遭性暴者 公院一站式支援
醫管局在18間設急症室的公立醫院各提供兩個房間,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診治、錄口供及法醫檢查。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現時一站式服務形同虛設,她指希望性暴力受害人在安全環境接受一次過支援,避免舟車勞頓。她引述社工稱,大部分受害人到醫院未必用到相關房間,房間未必有足夠設施如婦科H,有受害人仍需來往警署及醫院。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稱上述房間已可做大部分有關程序,原則上做到一站式服務,但會檢視可否改善設施。
設援助金庇護所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代表廖珮珊指出,疫情下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接到涉及親密伴侶暴力的求助個案上升一倍,估計與疫下長期留家「困獸鬥」壓力大有關;疫情亦影響法院服務,導致離婚手續拖長,建議政府考慮到事主需要,處理個案時提供彈性,並為婦女提供緊急援助金及臨時庇護所,助其盡早離開施暴者。
◆知識增益
倡主婦主夫成職業可計薪
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2022年3月提出建議,因特殊事由、特殊時期,例如3歲以下哺乳幼齡教育期,照顧失能(因疾病或意外等原因失去工作或生活能力)父母、配偶等而辭職,並承擔全職家庭服務的成員,可享受勞動社會保障等待遇;夫妻雙方如果有一方選擇為家庭提供全職服務,可適當減免從業配偶個人所得稅等。
韋震玲並提出建立特殊家庭全職成員薪酬制度,如規定從事家庭全職服務的家庭成員,在指定條件下可獲政府勞務補貼;有固定收入來源的家庭成員,應從其收入中向全職家庭主婦/主夫支付一定比例的生活和服務費用,以保障其勞動保障權益和家庭平等權益,避免在婚姻、繼承等糾紛發生時出現不平等現象。
◆本港性罪行Q&A
Q:性暴力還包括什麼侵犯行為?
A:除言語及身體侵犯外,隨科技與網絡發達,近年偷拍、發布私密影像等情G愈加常見,市民或在不知情下被偷拍相貌、私隱部位或私密行為,更可能於網絡上被發布。此外,近年出現「Deepfake」(深偽)技術,即透過AI換臉技術,以移花接木方式偽造不雅影片。
Q:本港有沒有法例針對上述行為?
A:立法會2021年9月三讀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內容包括制訂窺淫罪(包括偷窺和偷拍)、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發布源自窺淫或非法拍攝所得的私密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包括色情報復和移花接木等)等,罪行最高監禁5年,法例亦賦權法庭發出「處置令」,即在控方提控後,政府可向裁判官申請命令有關人士在指明期限內移除、銷瓞v像;如違反「處置令」,最高可罰款10萬元、監禁一年。
●模擬試題
(1) 以下哪項為正確描述?(1分)
(1)本港目前未有法例規管利用AI換臉技術偽造並散播私密影像
(2)性暴力行為包括言語性暴力
(3)香港正推動立法避免職場僱傭合約中的「禁止貶損協議」或「保密協議」用於掩飾職場性騷擾
A. 只有(1)
B. 只有(2)
C. (1)、(3)
D. (2)、(3)
(2) 指出一項政府對性暴力受害者提供的支援措施。(1分)
(3) 說明該措施可如何協助性暴力受害者。(2分)
(4) 試就政府可如何改善性暴力問題,提供兩項建議。(4分)
(本刊發表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智學公民 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