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言屬首批被針對外國組織
【明報專訊】香港監察昨在facebook補充,警方國安處要求刪除組織網站的行動,令他們成為首批被《港區國安法》針對的外國組織。組織又表示,自《港區國安法》前年生效以來,本港已有50多個公民組織被迫停運及解散。
根據香港監察網站,他們是2017年成立的非政府組織,總部位於英國倫敦,致力??監察香港人權、自由和法治狀况,以及促請內地政府遵守《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提出的「一國兩制」方針。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及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組織稱游說到美國國會通過《香港自治法》,以及爭取到英國政府向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推出移民英國簽證計劃,讓合資格港人申請移居英國等。
其中兩名贊助人英國上議員奧爾頓和前港督彭定康,2月初在英國上議院建議容許BNO簽證申請涵蓋至1997年後出生港人。組織創辦人兼執行總監羅傑斯是英國保守黨黨員,擔任黨內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多次就香港民主運動表態;他1997至2002年間旅居香港,2017年10月經泰國曼谷抵港時在香港機場被拒入境和遣返,當時入境處稱不評論個別個案。
續籲為港人提供「救生艇」
組織稱現仍積極呼籲承諾支持香港民主的盟友,為港人提供「救生艇計劃」保障,以及呼籲香港政府釋放所有政治犯。網站亦有資料顯示,他們與英國、美國、歐盟等多國或地區,與其高級外交官和政客保持聯繫,在全球為香港的自由和法治發展提供資訊和倡議。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