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上訴被駁回 美銀律師收監
【明報專訊】美國銀行內部律師被指2019年12月在港鐵銅鑼灣站襲擊一名休班警及搶警棍,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判囚4個月2周,他早前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法官杜麗冰昨日頒下判辭指出,當時休班警已表明警察身分,不接納上訴人襲警是出於自衛,駁回兩項上訴,原獲保釋等候上訴的上訴人須即時服刑。
官:休班警已表明身分
美籍上訴人為Samuel Phillip Bickett(37歲,圖)。法官指出,本案發生時正值社會動蕩高峰期,因休班警被認出後會被施襲,遂獲分發伸縮警棍以確保自身安全,而當時部分市民不付車資及跳閘,令港鐵站時常出現混亂,案發當日因一名男子跳閘,休班警俞樹生遂上前追截。
上訴方早前陳辭稱,一直手持警棍的休班警曾經否認是警察,上訴人出於自衛才拳打對方面部。法官在判辭中反駁,休班警當日被一名外籍男子問道「Are you PoPo?」,他起初回答「No」,但不久他再被問同一問題卻稱「Yes」,可見已表明警察身分。
法官續表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上訴人其後壓在休班警身上,出拳打對方面部,若上訴人害怕警棍,大可以離開,惟他選擇踩在對方腹部上,試圖搶警棍,可見上訴人處於佔優勢位置,反之人群對休班警懷有敵意,實在難以理解為何上訴方會以自衛作抗辯理由。
指事發時美銀律師佔優勢
難理解自衛抗辯
刑期方面,法官表示以監禁4個月量刑並非過重,同意原審裁判官所指,當日在繁忙時間的港鐵站內,部分人情緒高漲及正辱罵警員,發生衝突的潛在風險不能低估,加刑兩周亦非不合理。
【案件編號:HCMA 339/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