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合作未如期退款 王晶公司遭入稟追討418.4萬人民幣
【明報專訊】導演王晶成立星王朝有限公司,前年與監製黃永峰旗下公司簽下協議,合作開拍電影,由黃的公司提供資金,惟最終未能如期開拍,並未能如期退還投資資金,前日(13日)遭對方入稟高院追討418.4萬元人民幣。
宏寰出資拍《紐約唐人街》
原告為宏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根據原告網頁,黃永峰為該公司的總監。被告則為星王朝有限公司。入稟狀指,訴訟雙方於前年3月5日簽訂協議,由被告開拍一齣暫名為《紐約唐人街》的電影,並由原告提供14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
最終電影未能於2021年6月30日的限期前開機拍攝,雙方於2021年7月12日同意終止協議。根據「終止投資協議書」,被告須於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分四期退還合共1000萬元人民幣款項。
但被告只在去年9月1日支付首期250萬人民幣的款項,便沒有按協議如期支付第二、三期合共500萬元人民幣款項。去年12月15日,原告向被告發出律師信後,被告只支付100萬港元(即81.6萬人民幣)予原告,尚欠418.4萬元人民幣。
【案件編號:HCA 49/22】
記者:陳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