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員操守議會或取消 教局:正草擬操守指引
【明報專訊】成立28年的教育局諮詢組織「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下稱操守議會),負責修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處理涉教師失當投訴等。綜合教育局長楊潤雄接受傳媒訪問,楊稱反修例時操守議會僅收6宗投訴,與當局處理數字(至少269宗)相差甚遠,稱操守議會「跟不上時代的需要」,要求教育統籌委員會向政府提意見,今年4月前決定其去留。當局亦正草擬一套官方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有現屆操守議會成員向本報表示,對教育局有意DQ(取消)操守議會感無奈,認為教師日後未能如大律師公會、醫委會般,「專業自主」處理業內投訴,擔心日後只經教育局處理投訴,或造成不公。
操守議會始於1994年(見表),經教育統籌委員會第5號報告書建議成立;主要工作處理涉教育操守投訴,2019年反修例事件起,操守議會被批評無妥善處理失德個案。操守議會共28議席,部分議席由教師或教團提名及選舉產生,現屆成員任期至4月30日。
操守議會無傳召處分權力
有熟悉操守議會者稱,操守議會屬諮詢架構但非法定組織,查證投訴受權力所限,亦無權傳召被投訴者申辯,故僅收具名投訴,又稱操守議會無權決定處分,但會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建議;另一方面教育局接收匿名投訴及具調查、處分權力,認為兩者相比不公道。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說,早在反修例時期聞言教界批評,稱操守議會處理反修例教師相關投訴較少,且不少成員多有教協背景,「他們是同一立場,擔心有偏袒護短」。他建議當局研究操守議會日後發展時,讓教界代表參與(諮詢),盼改善處理教師專業操守的機制,如研究引入「停牌」機制。
指反修例期間議會僅收6投訴
楊潤雄:似乎不能發揮原先作用
《文匯報》及《大公報》昨刊出楊潤雄專訪,提及操守議會在反修例事件後,只收到6宗投訴,同期教育局處理的個案相差好遠,或反映社會對操守議會處理投訴的不滿,「經過2019年黑暴事件,似乎操守議會並不能夠發揮到原先成立的作用」。他又稱,2013年成立的教師與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制定專業標準參照「T-標準+」,「委員會所做的專業發展工作,比操守議會更多」。
就操守議會負責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教育局回覆本報查詢稱,議會經諮詢及考慮後,已修訂原有條文,修訂稿主要是在1990年原有版本加入原則性標題及將條文按性質歸類,「條文內容並無本質上的轉變」;又稱正制訂一套官方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將提供實例,說明對失德教師的懲處,使教師時刻注意謹言慎行,守規守法,並在檢視教師註冊時作為參考,料年內完成草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