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關注李宇軒陳梓華半年未判刑 控方指相關案件待交高院 獲准再押後至5˙3
【明報專訊】29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涉協助12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潛逃台灣等,二人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去年8月承認控罪,至今還押近半年,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日,以待另一宗有關案件交付至高院,然而法官一度提出關注,表示兩被告經已認罪,不宜多次押後,並詢問是否應先判刑,在辯方不反對下,案件押後再訊。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審理,律政司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陳梓華由大律師蕭國辰代表,並加入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李紹強;李宇軒續由前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大律師沈仲平代表。
控方表示,由於另宗有關案件須交付高院,將於2月24日作第4次提訊日;又稱若該案被告不認罪,或將排期本年尾審訊。辯方分別認為,可待另宗案件審訊後才判刑,或留待下次提訊日時再決定。李官遂按控方要求將本案押後至5月3日。
官稱兩被告認罪 不宜屢押後
詢問是否應先判刑
控罪指出,首被告陳梓華(29歲)及次被告李宇軒(30歲)於2020年7月至今年2月15日期間,與黎智英、Mark Simon、劉祖Y及其他相關人等,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港府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案情稱,陳梓華於2019年6月、即反修例運動期間,在Telegram得知有人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及「警暴」,有意向黎智英尋求金錢援助,獲介紹認識Mark Simon,兩人非常支持這場運動。2019年6至8月,黎智英及Mark Simon被指透過陳梓華,指示李宇軒與他人作3次國際政治宣傳及眾籌,籌得約3760萬元,以在英美等多國登報發表文章等。
【案件編號:HCCC 147/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