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調查結果 男警控兩失當罪
【明報專訊】一名警員處理店舖盜竊案及欺詐案時,疑聲稱事主拒落口供,案件無法追查。警方後內部審核兩案,揭發有人涉偽造調查結果。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涉事警員被控兩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保釋候訊,其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案件押後至今年2月2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訛稱兩案兩人拒錄口供 令調查終止
控罪書沒有列明被告鄑豇m(49歲)的職業,兩項控罪均指被告身為香港警務處的警員,首控罪指他於2019年3月26日至5月30日之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情G下,作出蓄意及可構成罪行的不當行為,即虛假地在一宗警察檔案調查報告以及紀錄中表示,陳詩媚曾通知警方她不會就一宗店舖盜竊案向警方提供口供,而導致該案調查延誤,以及警方調查終止。
次控罪則指被告於2018年12月23日與2019年5月3日之間,虛假地在另一宗警察檔案調查報告以及紀錄中表示,欺詐案受害者郭麗英曾要求警方不要再聯絡她,導致該案調查延誤,以及警方調查終止。
【案件編號:STCC 37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