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男子伏車頭 女子照開車認危駕
【明報專訊】元朗一名女司機去年2月駕駛私家車時,疑與一輛輕型貨車碰撞,貨車司機與她爭執並趴在車頭以阻止她離開,女司機無視繼續開車載行對方逾百米,之後撞到一輛九巴,棄車逃去。女司機昨承認兩項危險駕駛罪、各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及駕駛未領牌車輛罪,案件將押後於1月20日判刑,被告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
被告韋雅儀(現年33歲)報稱家庭主婦,她承認2021年2月4日分別在元朗教育路及元朗公路犯案。控方案情指,當晚8時許,被告駕駛私家車在教育路從後撞到一輛停泊中的輕型貨車,男貨車司機在車上感輕微搖動,貨車車尾防撞槓遭刮花及輕微移位。被告和男貨車司機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共識,被告遂上車打算離開。
碰撞爭執逃走 逆線衝燈撞巴士
男司機於是站在私家車前阻止和報警,但被告沒有理會並駛前,對方失去平衡趴在她私家車的車頭上。被告仍開車前行,她掉頭橫越行車線,逆線衝越兩組紅燈,男司機沿途一直伏在車頭。被告駕駛約125米後減慢車速及停車,男司機得以脫身。
被告接茈H每小時約105公里的車速,繼續駕車沿元朗公路前往上水方向,之後撞向一輛九巴車尾,私家車翻側,巴士司機停車報警,被告則自行爬出私家車,徒步逃離。
警方經調查發現私家車的登記車主為被告丈夫,該車牌於去年1月8日已屆滿。而私家車的行車記錄儀、男司機友人等均拍攝到案發經過,其中男司機曾叫被告停車。事後,男司機右手及腹痛,貨車維修費涉8200元。翌日,被告到警署自首,被告被捕及於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DCCC 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