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碼:文化遺產
【明報專訊】文化遺產 (Cultural Heritage)是指由古人傳承、具有獨特和普世價值的物質或非物質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2年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文化遺產的定義共分三大類,包括文物,即從歷史、文化或藝術角度具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繪畫等;建築群,即從歷史、科學或藝術角度,具突出普遍價值的獨立或連接的建築群;遺址,即從歷史、審美、人類學等角度具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及考古地址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3年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被各社區、群體或個人等,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達、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相關圖表
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古物事務監督經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並經特首批准後,可公布個別地方、建築物、地點或構築物為法定古蹟。古物事務監督可阻止對古蹟作任何改動,或酌情規定改動時必須遵守的條件。截至2021年7月16日,本港共有129項法定古蹟。
.歷史建築評級制度(表)
.香港已由古物諮詢委員會完成評級的歷史建築數量(表)
◆新聞例子
發展商起屋擬建連接路 蠔涌古徑將被截斷
有發展商擬於馬鞍山郊野公園範圍內一幅面積約0.4公頃私人地興建5幢低密度住宅。為配合發展項目,發展商建議興建一條道路連接現有的百花林路,新路與現有蠔涌古徑重疊,一旦獲批,被評為具最重要古道之一蠔涌古徑將被截斷。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引述古物古蹟辦事處於2014年發表的《香港古道研究》,當中蠔涌古徑被評為最重要的古道之一,發展項目會破壞古道的完整,故認為申請不應獲批准。古蹟辦於2014年委託顧問完成《香港古道研究報告》,審視了古蹟辦已記錄的14條古道,另外亦發現6條古道。報告稱,古道為香港昔日村與村及村與墟之間的來往方式提供了重要證據,亦展現出香港鄉村居民的傳統、文化及智慧,屬於文化遺產,總結「應盡力保護這些古道」。
綠惜地球社區協作總監鄭茹蕙表示,古道是昔日村民自行開發的道路,以天然石塊砌成,蜿蜒於山谷之中,沿途綠樹林蔭,是四季皆宜的遠足路線。她說,本港對古道的研究一向不多,不少古道仍有待發掘,惟部分古道例如行山人士熟悉的元荃古道,不但未被納入官方研究,更因早年的修葺工程被鋪上混凝土,甚為可惜。
環團:古道有保育價值
鄭茹蕙稱,疫情下行山客有增無減,不少市民發掘新的行山路線,亦有市民檢視舊地圖以了解古道的歷史,認為古道保育漸受關注,但古道不屬歷史建築,現時沒有政策保育,而蠔涌古徑位於郊野公園內,本來不受威脅,故認為不應批准建路,令古道變得不完整。
●試題舉隅
「活化歷史建築是保育文化遺產的最有效方法。」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這個看法?解釋你的答案。(12分)
[通通識 第7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