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上訴案法援換律師行 劉偉聰不再代表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英傑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案件本周五(26日)進行法庭指示,料需時30分鐘,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另「眾新聞」報道引述消息稱,唐英傑原審時經法援委聘伍展邦律師行,惟上訴階段,法援改為指派杜偉強律師事務所,該事務所的合伙人曾擔任政協常委。本報向法援署及杜偉強律師事務所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郭兆銘:繼續代表唐
原審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昨向本報確認法援指派另一間律師事務所代表唐英傑,但不清楚原因;他及另一大律師陳碧琪會繼續代表唐英傑,另一名代表大律師劉偉聰則不獲留任。劉偉聰回應本報查詢時確認不是唐英傑的代表大律師,亦稱不便再評論。
眾新聞報道引述消息稱,唐英傑在上訴階段時,法援改為指派杜偉強律師事務所。
新換律師樓 合伙人曾任政協
本報瀏覽該事務所的網頁,事務所集中處理民事及商業糾紛,亦協助客戶各類涉及中國的交易;其北京代表處在1996年成立,為首批在內地設立代表處的香港律師事務所之一。該事務所又稱「根植香港30年,與政府機構及香港商界建立了密切良好的合作關係」;該所的律師中,亦有在中國修畢大學法學學士的「中國認可律師」。
該網頁提到高級合伙人杜偉強身兼深圳市政協和深圳市南山區政協常委,但據內地官方網頁,今屆政協資料已沒有其名字。
政府早前提出3項重點「改革」法援制度,包括刑事案件不再容許申請人選擇律師代表,改由法援署長指派律師;每名律師和大律師可接辦的民事法援案件限額將下調;及就他們可接辦與司法覆核有關的法援案件設立新限額。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