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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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婦兩次打老公後回中國 瞞報控罪申回加工作被拒
法官:毫無悔意 故不作人道考慮

[2021.11.22] 發表
一名華婦曾兩次毆打丈夫遭刑事檢控。之後當她回到中國再想來加時,就被移民官所拒絕。

【明報專訊】一名華裔女子曾經兩次毆打丈夫,遭刑事檢控。之後兩次申請在加拿大工作許可時,都隱瞞自己的犯罪史。當她回到中國再想來加拿大時,就被移民官所拒絕。這華人女子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但還是被法官所駁回。

女子名于琴瑤(QinYao Yu,音譯),在2012年5月以國際學生身分來到加拿大,與一名男子結婚後,在2014年生下一個女兒。2014年8月,于琴瑤因毆打丈夫被警方逮捕並被控以毆打他人的刑事罪名。結果她被判要「遵守和平約束令」(Peace Bond)12個月,而那個刑事檢控也隨之被撤銷。她與丈夫和解,並在2015年5月申請工作許可。在申請過程中,于琴瑤隱瞞了自己曾遭刑事檢控的歷史。

第二次涉持械傷人

到了2016年4月,于琴瑤再次被捕,這回的罪名更進一步,變成了持械傷人。雖然這個罪名在2017年5月也被撤銷,但她還是與丈夫離了婚。她在2018年再次申請工作許可,同樣又再次隱瞞自己家暴丈夫被刑事檢控的歷史。

2019年7月,于琴瑤回中國,並在8月向加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在申請表上,她被問及是否曾在任何地方犯罪、被逮捕、被指控或被判定犯下任何刑事罪行時,她還是回答:沒有。

于琴瑤一再撒謊的行為,被加拿大移民部官員發現。移民部隨即向她去信,告訴她因為她隱瞞自己的犯罪歷史,會被加拿大拒絕入境。

于琴瑤提出申訴,首先承認自己的確有隱瞞事實的行為,但又要求移民部出於人道主義和同情心,酌情允許她入境加拿大。

受理申訴的移民部仲裁官認為,于琴瑤「歪曲或隱瞞相關重要事實的行為,導致或可能導致移民部的管理錯誤」。

她前兩次在申請工作許可時就已經隱瞞,此次申請簽證時又再犯,可以說是屢犯不改,無論如何都不能讓她再來加拿大。

可是于琴瑤還不死心,又向聯邦法院再提出司法覆核。她除了強調自己隱瞞事實的行為是無心之失,需要獲得人道主義的同情之外,還要求無論如何也批准一個「臨時居留許可」。

聯邦法院的麥克維(Glennys L. McVeigh)法官審閱卷宗後認為,于琴瑤不止一次地隱瞞自己的犯罪史,所以這根本不可能是什麼無心之失。她作為申請人就應如實回答問題,對此她自己也承認在說謊,所以這一理由不成立。

至於當事人所聲稱,她只是承認自己的虛假陳述,但不認同此事的嚴重性,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會嚴重到不能再入境加拿大的地步。

對此法官認為,于琴瑤在承認虛假陳述的同時,也代表着她認可了自己的行為有可能會導致她無法入境加拿大的可能性。既然她本人都已承認的結論,移民部的仲裁官完全不必再浪費時間去重新解釋。

基於以上原因,麥克維法官認同移民仲裁官的看法,駁回了于琴瑤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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