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利益衝突判緩刑 應科院前總監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前研究及發展總監劉文建(圖),在7項採購中沒披露其妻在兩間供應商「始動科技」及「博文教育(亞洲)」的權益,批核約54萬元採購單,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半年、緩刑兩年半。他不服定罪上訴,高院原訟庭昨頒下判辭駁回,法官稱上訴人隱瞞自己與兩間公司千絲萬縷關係,是為賺取利益,斥他「在會面紀錄中迴避問題及顧左右而言他的情形,實在是昭然若揭」。
入職前股轉妻 官:明顯知衝突
上訴一方稱,原審裁判官沒就上訴人在警誡下的開脫罪責供辭給予合適的比重、或充分考慮上訴人的良好品格等。原訟庭暫委法官游德康在判辭稱,上訴人自2014年9月入職,有充裕時間及機會閱讀行為守則,一直被提醒申報利益衝突的要求和重要,因此他一直清楚知道應科院對僱員在利益衝突及失當行為上的要求,並知道自己與始動及博文亞洲的關係已構成利益衝突。
游官續稱,上訴人選擇不抽身而退、不申報、不避嫌,刻意隱瞞自己與兩間公司關係千絲萬縷,唯一合理推論就是他為了始動和博文亞洲可繼續參與以投得應科院項目,賺取利益,且上訴人在會面紀錄確認,入職前將Golden Commence Limited公司股份轉走給妻子以減少「麻煩」,Golden Commence的子公司則包括始動和博文亞洲,認為這反映上訴人由始至終完全知道自己構成嚴重利益衝突。
游官又稱,原審裁判官裁決時已考慮上訴人的正面品格供辭,控罪上亦沒犯法律錯誤等,否定上訴人其他上訴理據,駁回其定罪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MA 284/20】